第14章 放羊娃紮西(1 / 1)

不知過了多久。王風的意識仿佛鎖在一個黑暗世界,隻有偶爾閃爍的星辰。那抹係統特有的綠光不斷閃爍著,成為了這個世界的底色,讓這裡看起來有些神秘而新潮。漸漸地,漫天星鬥亮了,王風的意識也逐漸清醒。等王風醒來的時候,隻感覺渾身骨骼酸痛。他正在哼唧著,忽然聽到一個濃重口音的口音問:“老鄉,你好點了嗎?”王風驚得坐起來,發現自己在一個簡陋的房子裡,一個少年頭上纏著手帕,腰裡彆著牧羊鞭子,嘴裡嚼著草根,睜大眼睛看著他。那眼神清澈而純淨。牧羊少年也不害怕王風,反而說:“我去摸鳥蛋的時候發現你們躺在鷹隼窩裡。你們是不是也去摸蛋了?那鳥厲害著呢,把我也打暈了好幾次,它要是在,我可不敢救你們。”摸鳥蛋?這少年可真會猜,王風不想多做解釋,隻是苦笑著點頭。一方麵是為自己稀裡糊塗活下來感到慶幸,一方麵是為眼前這個少年如此真誠純淨感到無奈。牧羊少年雙目炯炯有神,認真地說:“你的身體真的很棒,恢複速度很快,才兩天就醒來了。我一直以為隻有我能這樣,我這是放羊練的。”已經過了兩天了?王風暗自驚訝。“但那個女人就不行,她吃了草藥,但還是發燒、昏迷。,嘴裡常常說胡話。”王風急忙問道:“她在哪?快帶我去。”兩人來到另一個木板**,蘭櫻兒躺在上麵,嘴唇發白,腹部的傷口有明顯的感染。牧羊少年說:“我用了爺爺的祖傳秘方,她已經好多了,但還是昏迷。”王風看了眼所謂的秘方,那裡還擺著臟兮兮的藥碗,和一堆爛七八糟的藥渣子。他有些無奈,在這偏僻的山村裡,沒有像樣的藥和大夫,蘭櫻兒的病拖不得,自己必須得回涼州。於是他說道:“牧羊少年,這裡離涼州多遠?”牧羊少年從破布袋裡抽出黑色的草根,當零食嚼著,費力地思考著。終於,他搖搖頭說:“涼州好遠的,應該有三五百裡的樣子,反正我沒去過。我們村子裡的人一年到頭也去不了幾次。”“哦對了,我爺爺去過,他是村裡最有智慧的老人,他見多識廣,額頭上有一塊星星一樣的胎記,他們都說那是上天賜予他智慧的印記!”“他離開山穀給大姐姐找藥材去了,興許你能遇上!”王風並不關心他的爺爺和星星胎記,隻是發愁這三百裡,最後隻能咬牙說:“三百裡就三百裡。我現在就得走!請幫我準備兩匹快馬。”“不行不行,爺爺還沒回來,你們不能走。”“等他回來,這位小姐姐的命肯定就保不住了。小兄弟,麻煩你幫我們找上幾匹好馬吧,大恩大德我們來日再報。” “馬?可是我隻有羊”,牧羊少年麵露難色,但還是想儘辦法找來了村裡唯一的一匹瘦馬。可這匹馬比羊還瘦,實在令人發愁。王風沒得選,扛起蘭櫻兒翻身上馬。他低頭將腰間的地級中品大黃弩扔給了牧羊少年,“送給你了,這把弓弩能買十匹上等駿馬!能買幾百頭羊,很值錢的。”“那他打鳥準嗎?”“準,特彆準。”牧羊少年忽然高興起來,對他來說,值不值錢的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打鳥足夠準,那就夠了。王風再次為少年的單純善良觸動。他揮手說:“小兄弟,你叫什麼名字,等我有空會來看你的,謝謝你!”“我叫紮西,是個放羊娃,記得來找我,我也會去涼州看你的,對了,你叫什麼名字?”“我叫王風,去涼州的話,隨便找誰問我,他們都會帶你找到我的。”“王風,王風”,少年默念著。王風笑了笑,已經催馬繞過山坳不見了蹤影。他心急如焚,蘭櫻兒的病仿佛懸在他頭頂的利刃,一刻也不能耽擱。可他走了會兒,忽然發現牧羊少年卻在前麵山上等他。王風心中猛地一凜,這少年怎會那麼快?自己的馬雖然慢,可總是比人力強的,況且山路崎嶇難行,這少年是怎麼趕到自己前頭的?此人絕對不簡單。可少年單純清澈的眼神再一次打消了王風的疑慮。山頂上,少年將自己那個臟兮兮的布袋甩了下來,大叫著:“這是我的零食,你拿著路上吃,你們著路上還要好遠呢。”王風哭笑不得,他那些亂七八糟的草根,恐怕隻有他自己敢當做零食。可能對於這少年來說,這些東西就是他的寶貝了吧。不過這畢竟是那孩子的一片心意,如果真餓到不行,興許還真能用來充饑。王風點點頭,笑著收下。放羊娃紮西又囑咐道:“王風,如果你倆遇見我爺爺讓他快點回來,他額頭有塊星星胎記,是村子裡最有智慧的老人!”說完,紮西跳到林子裡,消失不見。王風看著布包內黑乎乎的草根,再次笑著搖搖頭。不過路上如果能遇到紮西的爺爺,自己一定好好謝謝老人家,如果沒有他,蘭櫻兒可能已經沒命了,現在老人家又為了兩人出去找藥,心裡實在過意不去。真是淳樸善良的世外桃源啊。幾個時辰後。王風路過一個大鎮子。說是鎮子,其實也就是個有十幾戶人家的地方。不過好在這裡有快馬,他毫不猶豫地買了兩匹快馬,繼續往西南方向狂奔。一路上人煙再次稀少起來,這倒是涼州的尋常景色。因為地廣人稀,新朝和匈奴的勢力犬牙交錯,所以回家之路可能會碰見劫掠的匈奴軍隊、土匪,情況也不明朗。這點也是令王風十分擔心。身後的蘭櫻兒咳嗽了兩聲。王風急忙查看情況,沒想到蘭櫻兒竟然迷迷糊糊睜眼,一下子醒了過來。她聲音微弱地問:“這是......我這是在哪?”王風大喜過望,激動地說:“蘭姐,你醒了!我們沒有死,現在回家,離涼州不遠了。”蘭櫻兒輕輕哦了一聲,虛弱地說:“好,路上小心,這一路也不安全,要小心土匪。”王風說:“我知道。”“小心匈奴軍隊。”“我知道。”“小心流民。”“我知道。”“最重要的,是要小心......小心鞭......”話沒說完,蘭櫻兒再次暈了過去。王風叫到:“小心什麼?為什麼最重要的放在最後!鞭什麼?鞭子?放羊娃的鞭子?他們怎麼會打我?到底是什麼意思?”他並沒有因此困擾,反而因為蘭櫻兒能說話了,心情瞬間好起來。為了避風,他將蘭櫻兒裹在毯子裡,再次飛馳在荒涼的路上。騎了沒多久,他忽然聽見遠處傳來了哭喊聲。幾縷黑煙直衝天際。這是有人在縱火。王風直接奔過去,隻看見一個被匈奴燒殺過的村子,到處都是鮮血和屍體,濃烈的黑煙衝天而起,已經沒有活人了。隻有一隊新朝士兵渾身是血,來回搬動屍體。王風看得血往上湧,大吼到:“匈奴賊呢,往哪跑了?”士兵們看見王風都是一愣。一個五大三粗的將領拍馬過來,馬背上掛滿了血淋淋的人頭。這是新朝的規矩,為了鼓勵奮勇殺敵,軍人可以割下匈奴的頭去換賞錢,如果積累的多了,還能掙下軍功,破格擢升。看來此人也是位英武不凡的將軍。隻見這位將軍神色悲痛地說:“小兄弟竟敢追擊匈奴,好膽量。我是這裡的尉官何武,前幾天匈奴大部隊來襲,留了些小隊趁機燒殺。”王風點點頭,看來就是和烏格齊等人一起來的這波匈奴人。何武激動地說:“隻可惜緊趕慢趕,我們還是來晚了,我和兄弟們殺了十幾個,其餘的幾人跑了。”王風咬牙切齒地說:“讓我早點碰見他們,保證全殺了!”何武倒是反過來勸他消消氣,等過些日子,他們會去有組織的反攻匈奴,那時候,這些村民的血海深仇都能報了。王風也平靜下來,他數了數何武馬背上的人頭,大概有二十來個。按照新朝規定,二十個人頭,足可以再升一級!匈奴人身體強橫,殺二十個可是十分困難。這何武是個英雄!何武注意到王風的目光。忽然,他沉聲說:“其實我並不在意軍功,我隻是想把這些匈奴畜生的頭都砍下來。我的妹妹就是死在他們手上。”“你是要回涼州吧小兄弟,這一路上可還危險著呢,有我在,一定安全送你回涼州。”王風大為感動。他想到自己被匈奴逼到跳崖,內心更是憤怒,遇到何武這樣豪爽的軍人,心情頓時也舒暢了許多。何武指揮手下人繼續清理現場,看見王風不像吃過飯的樣子,於是強行將自己本就不多的口糧分了他一半。王風心中五味雜陳,他本不願分戰士們的口糧,可何武的熱情讓他難以拒絕。另外乾糧總歸比那包草根好吃,於是便接了過來。跟邊防戰士的苦比起來,自己這點委屈又算什麼?趕了一天路,王風就連乾巴巴的軍糧吃起來也格外有味兒。何武笑著說:“小兄弟,喝點水,那東西太乾了”,說著,他就將自己的水壺遞給王風,“都說咱們這裡是水比金子貴,但其實不然。”王風問:“什麼意思?”“咱們這最貴的,就是戰友情。都是戰場裡廝殺出來的感情,比什麼都貴!危急時刻,我們之間都是可以托付後背的兄弟。平常我們肯能因為一點兒小事兒打的不可開交,甚至互相看不起,可戰事一開,我們都是一個媽生的,一個爹養的,砍他如同砍我,他受傷如同我受傷,這種情誼才是最珍貴的”何武語氣略帶炫耀。王風默默點頭。他吃著乾糧喝著水,猛然想到蘭櫻兒闖營救自己,更理解了其中的含義,蘭櫻兒不正是平常瞧不起自己,可關鍵時刻,願意用她自己的性命,來換戰友性命的人嗎?忽然,旁邊傳來些響動。原來是一輛蒙著黑布的囚車。王風好奇地問:“何大哥,那囚車為什麼用黑布蒙著?”“哦,為了防止他們認路唄”,何武笑著說:“這些是匈奴貴族,抓活口比砍了有用。有些人長得好看,還能賣不少錢呢,正好補貼軍費。”何武說。王風知道,匈奴和翼族男的魁偉,女的嫵媚,這些年都是涼州城熱門的拍賣品。有人附和:“裡麵這個更是極品,小娘們似乎是翼族和匈奴生的種,那漂亮的......”何武瞪了手下一眼,對方立刻沉默。他對王風說:“便宜匈奴賊了!他們被賣還留條命,而我們的人連屍首都找不全了!”王風點點頭,仰脖喝下一大口水,那水帶著幾分生活的苦澀。忽然,他眼睛猛地一跳。然後瞬間瞪得滾圓。因為他瞥見了馬背上的一個人頭。那是一個老人,皮膚黝黑,顴骨高聳。但要命的是,他額頭中間有一塊星星狀的胎記。王風頓時如遭重錘,眼冒金星!那正是牧羊少年紮西的爺爺!王風感覺天旋地轉,冷汗直冒,又仔細看了看村子。這一次,他真正發現了異樣。原來四周隻有男人的屍體,卻沒有女人的屍體。如果屠村真是匈奴人所為,他們帶著這些女人逃跑,根本跑不過騎著快馬的何武!但他卻剛剛說,被一小隊人跑了!再看那些人頭,仿佛何武有意在損毀他們的麵部,隻是湊巧有幾個頭沒來得及下刀,紮西的爺爺就是其中之一!那麼結果隻有一個:何武他們殺的全是平民,然後拿回去邀功。這些千刀萬剮的,乾的就是殺良冒功、喪儘天良的勾當!王風氣得渾身顫抖。但身後忽然響起了破空聲。他一低頭,何武揮動的巨大砍刀擦著頭皮飛過,麵目猙獰起來。他嘴裡大叫著:“給我上,拿了他的人頭換軍功!嘿嘿,再拖下去他恐怕就要全部發現了。”一眾士兵們圍了上來。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