陽歌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,表示安慰。隨即說道:“他們人呢?我替你報仇去!”Manson抬頭,眼神中帶著驚喜,又有些擔憂,不確定地問道:“他們在之前就有10個人了,其中5個是戰火軍團的成員。其他的都說是散人,其中一個戰火軍團的應該已經達到尉官級隻是尉官軍服沒有穿齊,估計是剛升上去,其餘4個都是士官軍服,實力非常強力。咱們這樣莽上去不太妥吧?”陽歌不由翻了個白眼道:“誰告訴你要直接莽上去的,你告訴我他們的所在,我想辦法混進去看看情況再說,你先找個地方躲起來等我消息。”Manson點了點頭道:“好吧!萬事小心,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,但是我還是要提醒你一下,那個會魅惑的女的很邪門,最好不要看她的眼睛。”陽歌點了點頭表示知道了,隨即看了看這哥們現在這副打扮,和乞丐差不多,於是摸出3根金條遞給他道:“這東西這裡能用嗎?”Manson點頭道:“可以用,這裡使用的都是金幣銀幣之類的,黃金可以去當鋪兌換金幣的。”陽歌這才道:“你拿著,先去把你這身衣服給捯飭捯飭,然後找個酒館客棧啥的先躲起來。晚點我來找你!”Manson點頭答應,隨後說道:“他們的聚集點在那邊的那個漁民的家中,漁民已經被他們殺死了。由於距離鎮子較遠目前還沒人發現。”隨著Manson手指的方向,陽歌看見鎮子南邊,遠處的海灘邊,的確有一戶人家。點了點頭,就獨自走進了鎮子。見陽歌走遠,Manson才站起身來,一步一步慢慢朝鎮子裡麵走去,他要先換身衣服,然後找間酒館躲起來休息,慢慢恢複耐力值。也不用找,鎮子裡就隻有一家像樣的酒館。這個時候應該是午後休息時間,人應該不會太多,應該不會引起那幫人注意到,況且陽歌還在前麵吸引注意力呢。Manson如是想著,接著房屋的掩護,向著酒館摸去。陽歌一邊朝著鎮子裡邊走,一邊打量著街道兩邊的店鋪。越往裡走,路上的行人越多,這些行人種族更是五花八門,有獸人,有精靈,甚至還看到了亡靈,反而他這個人類在這裡變成了少數民族。嘰裡咕嚕的也不知道都在說些啥,語言不通真是個麻煩,也不知道戰神空間什麼時候能夠破解。陽歌不理會彆人,彆人也不理會他。突然陽歌看到路邊有個店鋪的招牌畫的是一件衣服,心想這應該是賣衣服的吧,先去看看有沒有鬥篷或者披風之類的,買一件遮掩一下這身飛魚服。無他,太紮眼了,容易引起有心人的注意,招來不必要的麻煩。陽歌昂首走了進去,店家是個人類,可惜嘰裡咕嚕半天,某人一個標點符號都沒聽懂。東張西望一翻後灰溜溜的離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