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興十年,四月。
驃騎軍在薑冏和朱靈的帶領之下,朝著溫縣方向進攻。
戰國時溫縣已是『天下名都』,三國時期因毗鄰雒陽且控扼大河渡口,成為曹魏北方防務與物資中轉要地,當然,這裡在曆史上最為出名的,依舊是依靠的人……
司馬氏。
隻不過現在似乎被拐了一個彎,就像是大河在漢代也經常改道一樣,不知道下一個讓溫縣出名的,又會是誰了。
斐潛派遣了黃旭作為補充兵的統領,攜帶了兩千的步卒,兩千的騎兵,以及五百的山地兵,隨行的還有火炮六斤炮一門,四斤炮兩門,以及火炮附屬的工匠工兵百人,再加上一些輜重車輛,浩浩蕩蕩,隊列拉得很長。
同時,還有一個斐潛的『替身』。
『替身』,是伴隨著原主的價值的提升,才顯得有價值的人。
斐潛如果什麼都不是,隻是純粹的白丁,那麼他連替身的價值都提供不了。
軍司馬,中郎將等等,在某種程度上隻是『臨時』的差事,雖然中郎將也被稱之為將軍,但是並沒有開府衙設立自己下屬的權力,至少明麵上是不允許的。
一直到了斐潛成為征西將軍之後,替身才真正顯得有些重要起來。
黃旭跟在替身身後,看著替身穿著明光鎧在馬背上搖晃著前行,不由得輕輕嘖了一聲,低聲說道,『腰杆挺直了!媽了個蛋,彆搖頭晃屁股的!』
那替身哆嗦了一下,將腰杆繃直了。
其實騎馬的時候,腰杆繃直了並不舒服。因為腰部的肌肉需要用力,順應顛簸,然後時刻調整,時間長了就會累,所以軟塌塌的更符合人性。
就像是後世騎自行車,踩腳踏板的時候屁股是不左右晃動的,但是腿部力量不足的時候就會利用身體的重力,也就導致騎起來的時候會搖頭擺尾,重心不穩。
一般人這麼做,也沒有什麼問題,但是現在這替身顯露在外,是代表了驃騎,自然就不能表現得這麼鬆鬆垮垮,連騎個馬都重心不穩。
替身被黃旭在身後低聲喝了一聲,連忙將腰杆繃直了,脖頸也挺立起來,看起來似乎多少有些雄偉的模樣。
隻不過,黃旭知道,這模樣持續不了多久,這家夥很快就又會鬆懈下去……
通往溫縣的山路起起伏伏,太行南麓延伸出來的土塬也被風雨水流侵蝕成為碎裂的片狀,所以在這樣的區間內行進,就像是在崇山峻嶺間流動,從下麵卷動到了土塬上,然後又從土塬上流淌而下。
今日是行軍的第五天了,距離溫縣大概還有兩三百裡。
當然,驃騎軍不可能一路直接開到溫縣之下,畢竟溫縣周邊也都是需要逐步清理的……
不管是那一處用兵,糧道的安全,都是極其重要的事情。
行軍的速度不快,畢竟當下隊列之中有火炮,所以行軍的速度自然就是以火炮的速度為『標準』。
山間道路不寬,驃騎軍是成三列縱隊行軍的,若是在相對寬闊一些的區域行軍,則是六列縱隊,這樣可以方便在遇到敵人的時候,就地防禦展開戰鬥隊形。
在隊列的最前方,則是另外一種行軍模式,是以各個小隊次低推進的模式,前後間隔剛好是一個小隊的作戰麵積。如果前鋒遇到敵軍,那麼各個小隊之間轉向也不會相互打架,撞到一起。
替身坐在馬背上,對於這些軍務隊列之事,一點都不感興趣。他主要的精力,都放在了如何和腰間的酸脹麻痛對抗上。
山間的道路並不能算是多麼的堅固耐用,在經過了兵卒的踐踏之後,很多地方的塵土浮動,甚至有些坑窪出現。
戰馬的速度並不快,也快不起來。
坑坑窪窪的山道,不僅是上上下下的陡峭,而且還額外的顛簸。
灰塵漫天飛舞,沾染在替身的明光鎧上。
很快,昨天才擦拭乾淨的明光鎧,現在又變得灰蒙蒙的了。
有些塵土砂石粘黏在他的稠衣上,和汗水什麼的混雜一起,頓時將稠衣染成了花哨的模樣。
替身打量了一下四周。
大概是一半的羌人,一半的漢兵。
不知道驃騎是怎麼分配的,但是這些事情也和他沒什麼關係。
這些羌人很多都是赤著腳,不管是在馬背上還是下馬走路。
赤腳不是因為羌人喜歡赤腳,而是他們窮。
從小到大都窮。
這些羌人從小時候學走路開始,絕大多數的人都沒有鞋子,他們是羌人的底層。進入了驃騎軍之後,這些羌人的生活才有所改善,但是很多人赤腳的習慣也沒有改變,畢竟他們腳上已經有了一層厚厚的老繭,甚至踩踏在鋒利的石頭片上都不會被割破。
替身原本也是一個普通人,小的時候也同樣沒鞋子穿。隻不過這些年充當斐潛的替身,腳底板上的老繭在漸漸的退化了。
他從不穿鞋變成了穿靴子的人,一些習慣被改變,也有一些習慣在養成。
『到了前麵營地,注意一些!』黃旭的聲音在他背後輕輕響起,『有些人會來見你,彆露餡了。』
替身沒回頭,『要做什麼?』
『不需要做什麼。』黃旭說道,『但是肯定很多人想要親眼看到你。會以各種理由拜見你。』
『……』替身沉默了一會兒,『有人要刺殺?』
黃旭想了想,『應該不至於。但是也不確保完全沒危險……反正越靠近溫縣,你的皮自己繃緊些……』
替身吸了一口塵土,『為什麼不能將這些人都殺光了?』
黃旭嗤笑了一聲,並不直接回答替身的問題,『反正你記住了,不管是見誰,都彆說漏嘴了!彆露餡了!』
『放心吧,這事……我熟……』
……
……
在太行山南麓的某處。
一個不起眼的山洞裡麵冒出了幾個灰頭土臉的腦袋,就像是草原上的土撥鼠。
隻不過土撥鼠的洞是在草原上,而這幾個家夥的洞是在山上。
他們冒出頭來,是因為他們看見了遠處騰起的煙塵……
『這是人馬混行的煙塵!錯不了!』一名年長一些的『土撥鼠』低聲說道,似乎是害怕自己的聲音太大便是驚動了某些什麼,『驃騎軍果然來了!這是大軍!你看那煙塵的範圍!比前一批還要更多!』
另外一人低聲說道,『怎麼辦?我們……我們要上去查看麼?』
那年長的土撥鼠遲疑著,半響之後搖了搖頭,『彆上去……驃騎軍肯定在周邊有斥候,我們上去就是送死……』
其餘幾隻土撥鼠都不吭聲了。
這是事實。
不聽話的『土撥鼠』,已經死在了驃騎斥候的手下。
活下來的『土撥鼠』自然就進化出了對應驃騎軍斥候的方式,就像是大自然的優勝劣汰一樣。畢竟就連蚊子都能進化出對抗殺蚊劑的基因,人類又怎麼會死保一個方法不改變呢?
遠距離觀察,就是這些人存活下來的『妙招』。
也確實是有效的,他們成功的躲過了多次驃騎斥候的巡查。
畢竟距離這麼遠,除非是他們有什麼特彆的舉動,或是直接被驃騎軍斥候看見,否則他們的土撥鼠生活並不會有什麼人為的風險。
可是現在……
『如果不上去查看,怎麼知道有多少驃騎有多少人馬來?』有人問道。
老土撥鼠磨了磨牙,吐出了一口夾雜著沙土的濃痰,『上次報了多少?』
『五,五千……』有人低聲說道。
『那麼這次就是一萬二,不,不,一萬五!』老土撥鼠說道,然後伸手比劃著,『上次的煙塵……從這裡到這裡,對吧……我說大概!是不是?反正沒有這一次的長,也沒有這一次的多,是不是?那麼上一次五千,這一次一萬五,不就對了麼?』
『那麼,那麼……兵種呢?將領呢?』還是有人問道。
老土撥鼠吸了一口塵土,然後又是呸了一口,『就說沒看到!』
『沒……沒看到?』
老土撥鼠橫了一眼,『咋了?兵種,騎兵步卒參半!大將,沒看到旗幟!咋了?!難不成你就真想要靠近看一眼,然後被哢嚓一下……』
老土撥鼠用手比劃了一下,『砍了腦袋?你就開心了?行了吧!就那點兵餉,差不多得了。』
其餘幾名土撥鼠沉默下來。
『那這一次,誰回去報信?』
半響之後,有人問道,然後眾人的目光又重新熱切起來。
不管怎麼說,回去報信的人至少可以吃兩頓像樣的飯,再洗個澡,躺在正經的床榻上睡一覺,想想都覺得很美。
『老規矩,抓鬮。』老土撥鼠說道,『不管是誰回去,都不能說漏嘴了!』
『明白!』
『知道,知道……』
『我去找草根子!』
……
……
河內郡,溫縣。
程昱在敗退之後,得到了暫時的喘息。
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種幸運,尤其是他在軍中的聲名並不像是在文官當中的那麼好。
敗退下來的時候沒有兵卒趁機在背後給他一下,不知道是因為他身邊還有護衛,還是因為他跑得比較快?
畢竟在軍中,很多人都吃過程昱特供的肉。
原本程昱也認為,這事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,畢竟都是為了大漢社稷,都是為了大漢天子,都是為了英明主公,有些人能力不行,那麼自願成為供養他人的食材,又有什麼問題?
自願。
這確實是一個好理由。
這幾天,程昱都在城牆上渡過,沒有好好地休息,而是瘋狂的讓人修建修補加固城牆。
就像是一頭垂死的野獸,在揮舞著爪牙。
畢竟城牆的防禦多一層,多穩固一些,就會讓程昱多心安一分。
可是不知道為什麼,在前期的瘋狂忙碌之後,當他得到了消息,知道他即將迎來驃騎兵馬之時,程昱心中卻沒有心安,隻剩下了莫名的心慌。
以及從背後不知道何處而生的一種刺骨的寒意。
很顯然,這寒意並非是來自天氣。
現在是初夏了,天氣也不算冷。
或許是因為驃騎軍所帶來的殺氣?
程昱望著城外,仿佛看見即將在城下的,那一大片黑壓壓、如同蟻群般湧動的敵軍營寨,旌旗獵獵,刀槍如林!
他被困在這裡,如同甕中之鱉。
不,更準確地說,他是一塊被精心放置在砧板上的肉餌。
『誘餌……』
當他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,他乾裂的嘴唇無聲地翕動著。這個詞像冰冷的毒蛇,纏繞著他的心臟,每一次收縮都帶來窒息般的痛楚和荒謬感。
就在不久前,他還是那個高高在上、執掌生死的謀士。
決斷那些在戰場上倒下的士卒,那些因糧草斷絕而『自願』成為『特供』肉類的愚民的生死……
程昱一度認為,這些愚鈍之人,活著還不如死了。
在程昱眼中,『特供』不過是維持大局運轉的必要消耗品,如同碾死幾隻螞蟻。
他們的血肉之軀,與糧秣、草料並無本質區彆,甚至更低賤。
因為他們不懂經義,不明大義,生來就該被支配、被犧牲。
為了主公的霸業,為了匡扶漢室這崇高的目標,他們的『自願』奉獻是微不足道、理所當然的代價。
他程昱,是那個決定誰該『自願』的人。
可如今,輪到他站在這冰冷的砧板上了。
他看著城牆周邊瑟瑟發抖、麵黃肌瘦的溫縣守軍兵卒,看到他們渾濁麻木的眼神裡,隻有對死亡的恐懼和對下一餐的渺茫渴望。
曾幾何時,他看這樣的眼神,隻覺得是螻蟻的卑微,但現在,他仿佛在那些瞳孔的倒影裡,看到了自己——
一個同樣被更高意誌審視、評估、決定命運的……
物件。
或者說,也是『特供』的一塊肉。
在想到這一點的時候,最初湧動起來的,是巨大的荒謬感和被背叛的憤怒。
他程昱,智計百出,為曹公立下汗馬功勞,竟落得如此境地?
這與他自視甚高的地位、他過往的功勳形成了尖銳的諷刺。
他感覺自己精心構建的價值體係在瞬間崩塌。
那些被他視為『自願』犧牲品的螻蟻,他們的命運竟如此輕易地降臨在自己頭上?
這世界何其不公!
他幾乎要咆哮出聲,質問蒼天,質問那將他置於此地的『英明主公』,『為什麼要這麼做?!』
難道他這個手套,就這麼毫無價值麼?!
在這種荒謬感湧動之後,隨之而來的是深入骨髓的恐懼。
死亡的陰影從未如此真實地籠罩。
城外是虎視眈眈的敵軍,城內是人心惶惶、可能隨時反噬的軍民。
畢竟城中也有不少吃過『特供』肉的兵卒,或是他的『兄弟』、『兒郎』,或是『老鄉』?
他們看向他的眼神,是否也藏著當年他看向案板上食材時的冰冷?
他下意識地摸了摸脖頸,仿佛能感受到刀鋒的涼意。這份恐懼,讓程昱第一次真切體會到了那些被他送入地獄之人的感受。
原來,砧板上的肉,是體驗著這樣絕望的冰冷。
然而,就在這憤怒與恐懼即將吞噬理智時,深植骨髓的儒家忠君思想,像一條無形的絞索,勒緊了他的喉嚨,強行扭曲著他的認知。
『君使臣以禮,臣事君以忠!』
這句聖賢之言此刻如同魔咒般在他腦海中回響。
主公的布局,主公的意誌,就是最高的天命。
主公他給錢了!
就如同衣食父母,再生爹娘!
那麼,將他置於溫縣,無論出於何種目的,無論是誘敵、拖延、甚至就是一次冷酷的舍棄……
都必然有其深意,都是為了更大的『江山社稷』!
為了最終的勝利,質疑主公的安排,本身就是不忠!
而他,必須要『忠誠!』
為了『忠誠』,就要『舍生取義』!
程昱的內心在激烈地搏鬥,最終,扭曲的『義』占據了上風。他瘋狂地試圖說服自己:自己此刻的犧牲,正是最大的『義』!
用自己這塊肉餌,吸引敵軍主力,為主公爭取時間,為最終的勝利鋪路。這難道不是比那些無知士卒的犧牲更『有價值』、更『光榮』嗎?
他的『自願』赴死,將成就千古忠義之名!
這份『忠』和『義』,洗刷了他對螻蟻牛馬們的殘忍,也賦予了他此刻在絕境支撐著他的一種病態的神聖感。
沒錯,神聖感。
這很重要。
就像是封建官吏最喜歡高呼的一句話,『我代表大漢,代表天子,代表什麼什麼……』
『奉天承運』,『此乃天意』!
這不再是當年他輕飄飄加諸於他人身上的『自願』,而是用他全部被扭曲的信仰、被踐踏的尊嚴、以及對死亡的恐懼強行鑄就的鎖鏈,將自己牢牢捆縛在這必死的砧板之上。
他成功地用儒家的『忠義』金粉,塗抹了這赤裸裸的剝削本質,完成了自我說服。
他看向螻蟻的眼神,最終也和更高層的統治者看著他的眼神一樣……
封建王朝等級森嚴的棘輪,就這樣無情地碾過一顆曾經自詡『高貴』的心,將其壓榨出最後血肉,滋養著那看似崇高、實則嗜血的權力根基。
程昱他強迫自己接受這個念頭。
接受這一切!
自己作為臣子,無論遭遇什麼,都是天命的一部分。
被當作誘餌,也是天命對自己的考驗與塑造。
反抗天命,即是逆天而行!
唯有順從,才能獲得精神上的解脫和道德上的圓滿。
他試圖將恐懼和憤怒轉化為一種悲壯的宿命感,在自我催眠和自我意誌踐踏的過程當中,體會到痛苦所帶來的快感。
程昱站在城頭,眺望著遠方,似乎看見了未來某一天在城下將城池團團圍住的連綿軍營。
看見了他最終的未來。
眼神中的憤怒和恐懼漸漸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一種空洞的、近乎麻木的『堅定』。
堅定,堅毅,堅固,堅決,在他的臉上畫出各種『堅』的線條,束縛著扭曲的靈魂。
他深吸一口氣。
空氣仿佛帶著血腥的餘味,卻被他強行解讀為『忠』和『義』的芬芳。
『是了……是為了主公的大業……』
『是為了大漢江山……』
『此乃……天命所歸……』
『我程昱……自願……自願在此……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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